“4+7”政策惠万民 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在我院落地使用
发布日期:2020-01-11
为了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药价虚高、医保控费的难题,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巩义市总医院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2019〕13号)要求,按照巩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安排,12月20日,巩义市总医院就“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召开中选药品合同签订工作三方协调会。
会上,乔来军书记强调了“4+7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医院响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使国家利民惠民政策在总医院切实落地实施。并要求相关科室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引导沟通工作。随后广泛听取总医院分院、药品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意见和建议,对药品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
12月25日,市总医院与药品中选企业签订、上传合同。
25日-27日,我院积极响应,分工负责,做好现有药品的盘点统计工作,召开全院培训会,并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对19家分院进行宣传培训,同时与配送商及时联系,做好“4+7”药品的采购替换工作,确保“4+7”品种能在第一时间服务于临床。
伴随着“4+7”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在我院落地实施,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让患者能“以低廉的价格,用上高质量的药品”,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总医院将严把质量关,在为老百姓减轻医药负担的同时,杜绝老百姓对药品质量的后顾之忧,切实响应国家政策,提升百姓就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