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慢性病鉴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3-02-22
巩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
支付范围和限额标准
支付范围和限额标准
序号 |
门诊 病种 |
鉴定标准 |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医疗费用 (元/月) |
1 |
恶性肿瘤 (放化疗) |
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 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的。 |
门诊放、化疗和门诊治疗期间必要的检查。 | 1、病史≤5年,1000元/月 ; 2、病史>5年,500元/月。 |
2 | 异体器官移植 | 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
1、抗排异治疗。 2、化验项目: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环孢素浓度测定,FK506(他克莫司)测定,EBV |
按实际 费用 |
3 | 造血干细胞移植 |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需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
1、抗排异治疗。 2、化验项目: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环孢素浓度测定,FK506(他克莫司)测定,EBV |
按实际 费用 |
4 | 伴严重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 |
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并具备以下并发症之一的: 1、心血管: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标准的; 2、脑血管: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标准的; 3、B超证实的下肢动脉或颈动脉粥样硬化并狭窄率大于70%;4、Ⅲ期及以上视网膜病变; 5、蛋白尿或肾小球率过滤小于45%,且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视网膜病变的。 |
1、药物治疗。 2、并发症治疗。 3、必要的检查。 |
500 |
5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1、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1)肝肿大及脾亢;(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3)腹水。 3、影像学检查证实。必需具备肝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及B超提示肝硬化影像或有腹水才能鉴定为肝硬化失代偿期。 具备第1条或第2条,同时具备第3条。 |
1、保肝降酶治疗。 2、降低门脉压力,预防消化道出血。 3、抗肝纤维化,阻止肝硬化进一步发展。 4、治疗并发症。 |
900 |
6 | 精神分裂症 | 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 | 药物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 | 300 |
7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1、颊部皮疹; 2、盘状红斑; 3、光过敏 4、口腔溃疡 5、关节炎 6、浆膜炎:胸膜炎或(及)心包炎; 7、神经系统异常:抽搐、精神异常; 8、尿检异常:蛋白尿、尿中红细胞和(或)管型; 9、血液系统异常:溶血性贫血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免疫学检查异常:ACA阳性或抗DNA抗体增高或抗Sm抗体阳性; 11、抗核抗体(ANA)效价增高。 具备以上条件中4项以上者可鉴定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中8-11条必备2项。 |
药物治疗。 | 700 |
8 | 强直性脊柱炎 |
1、腰、背疼痛的病程持续3个月以上,疼痛随活动改善,但休息不减轻; 2、腰椎在前后和侧屈方向活动受限; 3、胸廓扩展范围小于2.5cm -3cm; 4、影像学改变:双侧骶髂关节炎Ⅱ级及以上,或单侧骶髂关节炎Ⅲ级以上。 具备4并分别附加1-3条中的任何一条。 |
1、药物治疗:非甾体类抗炎、免疫抑制剂; 2、外治理疗。 |
300 |
9 | 帕金森氏病 |
1、典型的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障碍,其中至少具备两项,前两项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2、CT或MRI检查无特殊异常。 两条需同时具备。 |
药物治疗:抗胆碱类药物、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等; |
500 |
10 |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
1、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 2、经CT或MRI等辅助检查证实; 3、三偏征:对侧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同向性偏盲、或单瘫,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四肢瘫,肌力≤Ⅳ级或共济失调、行走不稳。具备其中之一或多项者; 4.失语; 5.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 6.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1、2条为必备条件,3、4、5、6条至少具备其一项 |
1、对症治疗。 2、并发症治疗。 3、必要的检查。 |
500 |
11 | 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
1、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病史(附住院病历); 2、遗留有心肌梗塞的心电图改变或冠脉造影、放射性核素心肌灌注显像有陈旧性心梗的证据; 3、曾经冠状动脉造影证实一支以上狭窄在70%以上,或曾经行PTCA或CABG术者 4、目前有心绞痛症状、心脏扩大,心功能不全,室壁瘤等。 5、超声检查有心律失常、心脏结构改变、心力衰竭等。 其中1、2、3条为必备条件 |
1、药物治疗。 2、必要的检查。 |
600 |
12 | Ⅱ级及以上高血压 |
1、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诊断水平:收缩压≥18.7kpa(140mmHg)和(或)舒张压≥121kpa(90mmHg); 2、靶器官损害表现: (1)左心室肥厚(心电图、超声),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 (2)脑:脑卒中、高血压脑病; (3)眼底:视网膜出血、渗出物伴或不伴视乳头水肿; (4)肾:Ccr<50ml/min,肾功能衰竭; 3、其它并发症: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肾动脉狭窄。 确诊为高血压病且具有第2、3条中一项者。 |
1、降压药物治疗。 2、并发症治疗。 3、必要的检查。 |
500 |
13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晨僵持续1小时/天,至少6周 2、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关节肿胀、变形,至少6周; 3、腕、掌指和近端关节肿,至少6周; 4、对称性关节肿,至少6周; 5、有皮下结节; 6、X线提示关节变形骨质侵蚀等; 7、化验检查:类风湿因子阳性,ANA1:400以上。 确诊为类风湿性关节炎且同时具备以上四条或四条以上。 |
1、药物治疗。 2、必要的辅助治疗。 3、必要的检查。 |
300 |
14 | 慢性阻塞性肺病 |
1、有三年以上的慢性支气管炎病史伴肺气肿体征; 2、有相应的X线表现:两肺纹理增粗、紊乱,呈网状或条索状、斑点状阴影、肺透亮度增加,肺气肿显著; 3、呼吸功能检查: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占用力肺活量的比值减少(<70%),最大通气量减少(预计值的80%); 4、并发呼吸道感染。 以上四条需同时具备。 |
1、药物治疗。 2、化验检查。 |
400 |
15 |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
1、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他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疾病史; 2、有慢性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及肺气肿体征和右心功能不全的相关体征; 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 (1)体征:剑突下出现收缩期搏动、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三尖瓣区心音较心尖部明显增强或出现收缩期杂音; (2)胸部X线表现: ①右肺下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右肺下动脉横径与气管横径比值≥1.07,动态观察较原右肺下动脉干增宽2mm以上; ②肺动脉段中段凸出或其高度≥3mm; ③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围分支纤细,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呈“残根状” ; ④肺动脉圆锥部显著凸出(右前斜位45°)或锥高≥7mm; ⑤右心室增大(结合不同体位判断); 具有上述①~④项中的一项为可疑,两项以上或具有第⑤项者可确诊。 (3)心电图诊断标准(具有以下两项条件即可诊断): ①额面平均电轴≥90°; ②V1R/S≥1; ③重度顺钟向转位V5R/S≤1; ④aVR R/S或R/Q≥1; ⑤V1—3、QS、Qr、qr(需除外心肌梗塞); ⑥肺型P波。 必需同时具有病史、症状、体征及X线、心电图改变。 |
1、药物治疗:包括止咳、化痰、解痉、抗菌、抗病毒及强心利尿治疗; 2、必要的检查。 |
400 |
16 | 肺间质纤维化 |
1、病史:干咳、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 2、体征:两肺可闻及细湿啰音(高调、爆裂); 3、胸部高分辨CT(HRCT):两肺网格样、结节状或毛玻璃样改变; 4、肺功能检查:限制型通气功能障碍、肺容量缩小、肺顺应性降低、弥散量降低。 其中3、4为必备条件。 |
1、药物治疗:糖皮质激素类、N-乙酰半胱胺酸等; 2、氧气吸入; 3、必要的检查。 |
400 |
17 | 慢性心功能不全 |
1、有器质性心脏病; 2、有或曾有心衰症状:气喘、胸闷、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紫绀;肺部罗音、心脏扩大、颈静脉怒张、肝大、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下肢水肿; 3、彩超:左室舒张末内径男>55mm,女>50mm,右室内径>20mm,左室射血分数<45%; 4、X线胸片:心胸比例>50%,有肺淤血表现。 1、2为必备条件且具备3、4条中的一条 |
1、药物治疗。 2、必要的检查。 |
500 |
18 | 慢性丙型肝炎 |
1、HCV感染超过6个月,临床表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肋部疼痛等; 2、抗-HCV 和HCV RNA阳性。 其中2为必备条件。 |
1、药物治疗:干扰素(限院内用)、利巴韦林; 2、必要的检查。 |
统筹支付2000元/月 |
19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1、 血象:全细胞减少,或任一、二系细胞减少,可有巨大红细胞,巨大血小板,有核红细胞等病态造血表现; 2、 骨髓象:有三系或二系,或任一系血细胞的病态造血,或是淋巴样小巨核细胞; 3、 除外其他伴有病态造血的疾病 三条需同时具备。 |
1、一般治疗 (1)维生素治疗; (2)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3)雄激素治疗; (4)治疗再障的中成药。 2、基本治疗 (1)免疫抑制剂治疗; (2)分化诱导剂治疗。 3、必要的检查。 |
1000 |
20 | 抑郁症(中、重度) |
1、以心境低落为主,同时伴有下列4项以上 (1)持续的情绪低落,无愉快感; (2)疲倦乏力或缺乏精力;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冲动; (4)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工作能力下降; (5)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有内疚感或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明显体重下降。 2、有明显的痛苦烦恼,或在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缺损。 3、病情反复发作3次或病程在3年以上,每次发作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且持续至少2周;至少有一次专科医院住院系统治疗,或专科门诊系统治疗一年以上。 同时具备1、2、3条。 |
1、 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诊疗范围; 2、 有关药物治疗和相关检查。 |
300 |
21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1、病程超过一年; 2、乏力、肝区疼痛、食欲不振等症状持续存在,出现肝脾肿大、质地变硬、消瘦、面色萎黄或灰暗无光等肝病面容及肝掌、蜘蛛痣等体征; 3、出现痤疮、皮疹、关节炎、肾炎、溶血性贫血、心包炎、肝管炎、男性乳房发育或阴毛脱落、阳痿、女子月经紊乱、停经等肝外表现; 4、肝功能监测谷丙转氨酶(GPT)异常,浊度和絮状试验升高,血浆白蛋白减少,球蛋白增加,蛋白比值异常,血清蛋白电泳r_球蛋白明显增加,血沉加快。 |
1、 药物治疗; 2、必要的检查。 |
700 |
22 | 系统性硬皮病 |
1、掌指关节近端的硬皮变化,可累及整个肢体、面部、全身及躯干; 2、手指硬皮病:上述皮肤改变仅限于手指; 3、手指尖有凹陷性瘢痕和指垫消失; 4、双肺基底纤维化。 同时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 |
1、药物治疗; 2、必要的检查。 |
700 |
23 | 股骨头坏死 |
1、经X光或CT确诊; 2、病史在六个月以上。 以上两条为必备条件,同时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复印件。 |
1、 支持治疗的相关药物; 2、 必要的相关检查。 |
500 |
24 | 慢性肾功能不全 |
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或衰竭期的临床表现: (1)胃肠道表现; (2)血液系统表现; (3)心血管系统症状; (4)皮肤粘膜表现; (5)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6)肾脏形态学检查:肾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CCr<50ml/min,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 以上两条必备。 |
1、 药物治疗; 2、 必要的检查。 |
800 |
25 | 分裂情感障碍 | 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 | 药物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 | 300 |
26 | 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 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 | 药物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 | 300 |
27 | 双相(情感)障碍 | 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 | 药物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 | 300 |
28 |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 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 | 药物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 | 300 |
29 |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 | 药物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