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医院关于核酸检测费用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为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12月10日起,将再次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调整之后价格: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降低至37.5元/人次;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降低至10元/人次。

调整之后价格: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降低至37.5元/人次;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降低至10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