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总医院全面禁止探视!来医院请实名制就诊!
发布日期:2022-03-22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鉴于当前疫情现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最新疫情防控期间来院就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所有进入巩义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巩义市公立中医院(西院区)的人员均要出示健康码,有外出史人员加扫行程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问诊。进院后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患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城乡居民医保卡或职工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就诊。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相关症状的请主动告知医院入口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院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请自觉配合;候诊时座位间隔就坐;各窗口排队处,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住院患者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需陪护者实行“一患者一陪护”管理,即每名患者固定一名陪护,并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必要时可根据病情增加陪护。
住院患者及陪护均需进行核酸检测。(患者及陪护入院前、出院前一天均要进行检测,住院超过一周者要加测。)
住院患者及陪护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禁止串走他人病房。
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探视,请告知亲朋好友。建议电话或网络视频等方式探视。
请社会公众给予理解和配合,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巩义市总医院将一如既往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严格执行“谢绝探视”的重要性
自从疫情爆发后,我们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医院的管控,其中包括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对于不允许亲朋好友到医院探视病人,表示不理解,甚至为此还鲁莽无理的和医务人员争吵,今天咱们就再来聊聊这事,回答下网友们的疑问。
1、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
确实不能让你进入病房探视!
虽然你没有去过外地,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你能确保和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吗?就算你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但你所接触的人他们接触的人会不会是病毒携带者?要知道你在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就是一万人啊!万一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你就有可能间接的被感染了新冠病毒!
2、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
确实不允许。
疫苗接种,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所以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
3、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能一个家属陪护?
陪护的人越多,风险越大,不但是陪护人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也有可能通过陪护人在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毒带回家。所以陪护的人越少越好。尽量零陪护,如果一定需要陪护,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并且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阴性。
4、医院为什么管理如此严格?
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群复杂,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并且是各种各样的病人聚集的场所,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所以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5、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所以,在这里再次呼吁:各位朋友,探望病人的方式很多,视频电话也完全可以表达关切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