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补偿对象、基金支付范围
发布日期:2023-02-22
一、巩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对象有哪些?
具有巩义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人一保。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有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国家和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的情形。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具有巩义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人一保。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有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国家和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的情形。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